各部门、各班级:
在分院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分院2019年毕业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圆满的完成了就业工作任务。2020年,分院将有499名毕业生走上社会,就业工作依然面临严峻挑战。为做好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努力提升就业工作质量,依据杭职院【2019】15号《关于印发<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分院实际情况,特下发此通知。
一、完善毕业生就业工作体系,提升就业工作质量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信息工程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分院教职员工应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努力做好教育、引导、推荐、联络、服务等工作,用实际行动关心每一位毕业生,实现就业数量和质量双丰收,积极落实学生体面就业指向。
2.完善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评价体系。以专业为单位,组织力量,定期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并形成各专业毕业生跟踪调查报告,为深度发展专业内涵提供参考,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分院就业工作质量。
3.学工办要做好指导、协调、服务、联络等工作。具体工作为:负责毕业生生源信息、就业信息的汇总和编报;负责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报到证的发放、填写、审核、签发等工作;收集、组织、公布毕业生就业信息;牵头做好毕业生的各类评优工作及毕业生档案的投寄、补漏及纠错和毕业生跟踪调查等工作。
二、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奖惩规定
1.奖励对象:达标毕业班班主任、达标毕业设计指导老师、优质就业班级和优质就业毕业学生
2.奖惩标准
奖惩以各毕业班班级当年的就业率为依据
班主任奖惩等级分为优秀、达标和未完成三个等级。以各毕业班班级当年的实际毕业生为基数。具体数据将根据学校最终指标,及信息工程学院后续发布的就业工作补充条例为准。
毕业设计指导老师奖惩等级分为优秀、达标和未完成三个等级。以指导老师所带毕业设计学生人数为基数。具体数据将根据学校最终指标,及信息工程学院后续发布的就业工作补充条例为准。
毕业班级奖惩等级分为达标和未完成两个等级。以各毕业班班级当年的实际毕业生为基数。具体数据将根据学校最终指标,信息工程学院后续发布的就业工作补充条例为准。
毕业学生中积极就业,在工作中表现优秀,在毕业前和就业单位签订有效的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者;毕业学生从事电商创业符合《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电子商务(网店)进行自主创业认定的通知》条件者;毕业生自主创业,自己注册成立公司者;专升本毕业生考上本科院校者;部队入伍者;以上五类毕业生在分院规定时间内上交就业证明材料者为优质毕业生 。
初次就业率统计截止时间以分院公布的时间为准(2020年8月31日)。
2.奖惩办法
①在就业率统计截止时间前,班主任未完成就业指标:班主任学期内考核不合格,扣发当年班主任考核奖; 班主任完成就业指标:班主任按照15元/生奖励;班主任完成就业指标优秀:班主任按20元/生奖励。
②在就业率统计截止时间前,毕业设计指导老师未完成就业指标:不发放任何奖励;毕业设计指导老师完成就业指标:毕业设计指导老师按照15元/生奖励;毕业设计指导老师完成就业指标优秀:毕业设计指导老师按20元/生奖励。
③在2020年6月1日前毕业班班级就业未完成的不予以奖励,毕业班班级就业完成的给予10元/生奖励。
④在2020年6月1日前上交就业证明材料的优质就业毕业生给予10元/生奖励。
⑤班主任担任毕业设计指导老师的,不重复奖励,按照就高原则奖励。
⑥以上所有费用按照2019年学校拨款标准计算所得,实际费用按照2020年学校拨款额来进行相应的调整。
⑦本奖惩办法由信息工程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其它政策规定
1.签约管理
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原则上应签订教育部统一颁发的《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须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方为有效,目前在杭州市和宁波市,可凭就业协议书网上直接办理《接收函》,省内其他地市需凭就业协议书到现场办理相应手续。如毕业生在毕业前需解除协议,毕业生就业协议单位为浙江省内单位的,不再办理就业协议解约鉴证。
2.户、档管理
高校毕业生在浙江省内就业,不再办理就业报到手续,但《报到证》仍需发放,放入毕业生档案。
3.就业调整
毕业生如需调整就业单位(包括离校时未落实就业单位而回原生源所在地报到的),在浙江省内就业单位调整和从省外调整到浙江省内就业的,不再办理就业调整手续;从浙江省内调整至外省的,根据接收地要求办理。在杭州市和宁波市,毕业生离校后凭劳动合同在网上直接办理《调档函》,省内其他地市凭劳动合同到现场办理相应手续。
4.以上通知如与上级文件有悖,则以上级文件为准。
附件:
附件1:信息工程学院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docx
附件2. 信息工程学院2020届毕业生就业进程表.docx
附件3. 信息工程学院2020届毕业生生源情况一览表.docx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