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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补充条例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09-01


由于疫情原因,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度受到影响,信息工程学院根据毕业生实际就业情况和学校整体就业工作要求制定本条例,作为《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补充说明和调整。

1.根据学校最终指标,以2020年8月31日统计的初次就业率作为各毕业班班主任、毕业设计指导老师奖惩依据,分为优秀、达标和未完成三个等级。以各毕业班班级当年的实际毕业生为基数,就业率≥98.1%的为优秀,90%≤就业率<98.1%的为完成,就业率<90%的为未完成。

2.由于今年专升本录取工作在6月28日才结束,而且今年学校需持续关注毕业生就业情况,原就业工作通知中对毕业班班级和毕业生就业奖励考核时间2020年6月1日更改到2020年8月31日。在2020年8月31日前毕业班班级就业率达到90%为达标,在2020年8月31日前上交就业证明材料的毕业生认定为优质毕业生。

3.对于毕业生因身体、心理以及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不能在考核规定时间内就业的同学,经过学工办核实后上报分院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在考核时该类学生不纳入考核基数。

信息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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