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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晚自修规章制度(2020修订稿)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10-30


为更好的规范信息工程学院晚自修纪律,将制定本规章制度,本规章制度作为信息工程学院班级工作量化管理考核办法的补充。

1. 晚自修期间,学生不得出现迟到早退现象。迟到或者早退15分钟以上按旷课一节处理。

2. 晚自修期间,各班应向学检人员出示请假人员的请假条。请假条在每周四晚18:00前交到学生会办公室(实训楼一楼易修管家旁边),或者晚自修时交给学检部干事,如过期,请假人员按旷课处理。(请假条上必须有班主任或相关负责老师签名)。

3. 晚自修期间,各班可开展主题班会,原则上一周一次。要求提交晚自修班级活动申请表,申请表需班主任签署意见,并于当天交给学检人员。

4. 晚自修期间,学生手机须入袋,学生须带书籍,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在教室睡觉、玩手机等其他电子产品,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如下棋打牌、玩积木、玩魔方、十字绣等),不得以各种理由长时间离开教学区(超过15分钟的需附说明)。

5. 不许穿拖鞋进入教学区,不许在教学区吸烟。

6. 各班应当配合学检部工作人员的检查工作,如出现出言侮辱,甚至动手等现象,将作严肃处理。

7. 晚自修期间,如有班级临时调课,班级负责人应及时通知学检部。

8. 对于每月晚自修表现最好的3个班级,月底量化考核将加3-5分。

信息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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