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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晨跑活动实施方案(试行)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09-16


为贯彻执行《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学生课余体育运动,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学校统一组织开展以“律动生命,储备健康”为主题的“晨跑活动”。

一、晨跑对象

大一、大二学生。

二、晨跑时间

开学后第2周至第16周周一至周五6:30-7:30,每周不少于3次,每学期累计次数大一学生第一学期不少于30次,其他学期不少于40次。

三、晨跑地点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田径场跑道。

四、晨跑考勤

学生用一卡通每天在6:30-7:40期间进行刷卡考勤。

五、组织管理

1.各二级学院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每天安排人员对晨跑活动及晨跑后一二节没有课的学生进行组织管理,切实做好免跑学生的请假手续,对无故不参加晨跑的学生进行沟通和教育。

2.学工部对二级学院晨跑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学生晨跑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人文社科部对学生进行晨跑训练技术指导,组织辅导员、学生干部、体育委员等对运动损伤的预防及处理进行培训。

4.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图书信息中心保证一卡通的正常使用。

5.后勤保障处、保卫处做好学生晨跑安全保障工作。

6.其他部门切实配合做好与学生晨跑活动相关的各项工作。

六、成绩考核

1.学生每学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晨跑任务,学期晨跑累计次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为晨跑成绩不合格。大一学生的晨跑完成情况与体育成绩挂钩,占体育总成绩20%。

2.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和学生党员的晨跑情况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党员发展和党员考核的重要依据。

3.学生干部的晨跑完成情况与学生干部任命、考核及优秀评比挂钩。

4.班级整体晨跑出勤情况与文明班级评选挂钩。

5.二级学院整体晨跑出勤情况与年度目标考核挂钩。

6.以上具体工作细则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七、免跑规定

1.凡经学校批准不在校内住宿或身体有病、残疾等不适宜晨跑的学生,其本人可持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免跑.

2.因病或身体不适暂时不能参加晨跑的学生,可持校医务室、乡镇以上医院开具的证明或其他相关材料申请免跑。

3.学生在实训、见习或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工作、活动期间可申请免跑。

4.各二级学院在报送学生晨跑数据时,要对免跑学生情况进行备注说明。

八、纪律要求

1.严禁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如代跑、代刷卡、虚假证明等),一经发现该学期晨跑成绩按零分处理。

2.在晨跑锻炼过程中严禁嬉笑打闹和推、挤、撞等行为。

3.学工部、人文社科部、二级学院等负责管理指导的相关人员要认真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得有擅自离岗和弄虚作假行为。

4.免跑的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免跑学生的监督和管理,人文社科部应对免跑学生早锻炼活动进行科学指导。

九、晨跑注意事项

1.起床后可以饮用少量温开水。

2.跑步前做好相应的身体准备活动。

3.晨跑时不能穿高跟鞋、拖鞋等不适合跑步的鞋类。

4.在晨跑过程中发生身体不适等情况,应及时与班主任、现场管理人员及校医务室联系。

5.晨跑结束后不宜马上进食或大量饮水,应步行15分钟后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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