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04-15
各部门、各班级:
软件1813班龙昊然同学自开学以来旷课节数已达12节。根据《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补充条例》规定,给予该名同学通报批评。
希望该同学能及时正确认识自身错误,并且立即改正,我院学生应以此为戒,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全面提高个人素养。
2019年4月15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寝室积分管理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给予虞鑫凯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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