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郑迪等16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各部门、各班级:
郑 迪,男,计算机应用专业1722班学生。
钟懿质,男,信息安全与管理专业1842班学生。
岑佳烨,男,软件技术专业1711班学生。
池浩杰,男,软件技术专业1713班学生。
丁世杰,男,计算机应用专业1722班学生。
郭 准,男,信息安全与管理专业1711班学生。
何锦涛,男,应用电子技术专业1841班学生。
胡 含,男,计算机应用专业1722班学生。
沈佳煜,男,软件技术专业1713班学生。
唐江泽,男,计算机应用专业1722班学生。
王锦男,男,软件技术专业1711班学生。
王孟生,男,软件技术专业1713班学生。
王志洋,男,软件技术专业1713班学生。
王鑫凯,男,软件技术专业1712班学生。
杨志杰,男,应用电子技术专业1841班学生。
张旭蒸,男,计算机应用专业1722班学生。
以上同学于2020年5月入校以来,未遵守学校公寓管理制度,违反寝室管理条例。根据《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规定,给予郑迪、钟懿质等16位同学分院通报批评。
希望以上同学能及时正确认识自身错误,并且立即改正,我院学生应以此为戒,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全面提高个人素养。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