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内容:
1.《信息工程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和教师工作业绩计算办法”(简称考核方案)在前两次讨论后,吸收了各部门提出的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对考核方案进行了部分修改,本次座谈会继续对考核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2.对各类大赛指导的赛项的确定,以教务处批准项数为准,分院需要加强的比赛不设上限,行业类比赛分院设定项数限制,最多5项;
3.初级职称的教师岗位系数偏低,建议提高;
4.临近退休教师,以退休前二个完整考核周期为期限相应减免工作量。
5.专任教师与非专任教师分开考核发放津贴,按岗位系数比例分配考核津贴。
6.专任教师业绩分最高值控制在平均值的5倍以内,建议改为3倍左右。
7.经过无记名投票,确定基本津贴与业绩津贴的分配比例为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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