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教育方针,加强创新体系建设,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深化有组织科研,体现职业院校办学特色,助力学校“申本创大”和“新双高计划”建设,更好的发挥校级科研项目推动教师科研能力和教学水平提升的作用,现开展2025年度校级科研课题一般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指南
选题范围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应符合杭州乃至我省产业政策,体现学校办学宗旨,有利于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应坚持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坚持实事求是的科研精神。
1.自然科学类项目应解决制约产业发展关键技术难题或社会发展的难点热点问题,具有重要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项目具有先进性、创新性,预期能产生具有社会影响力的研究成果。鼓励基于一定的基础理论开展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鼓励跨专业的合作研究和国际科研合作;鼓励能促进专业发展,带动大学生创新创业,具有转化应用前景成果的项目研究。
2.人文社科类项目应具有学术前沿性,预期能产生具有创新性和社会影响力的研究成果。鼓励具有一定现实性和较强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鼓励能反映学术发展和专业建设前沿动态,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学术意义和实用价值的项目研究。
校级科研一般课题优先支持围绕我校创建“职业本科大学”和“新双高建设”重大任务的项目研究,从职业本科教育、新双高建设、技能强国、治理现代化、提质培优、数字经济、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工匠精神、乡村振兴、区块链技术、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养老康复、精准扶贫等研究领域进行选题。选题要紧扣时代主题,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
二、申报对象和要求
1.为鼓励青年科研人员进行项目研究,优先支持初级职称、未获市厅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的或35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申报年度一般项目。每位申报教师只能主持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已被其他单位立项的不得多头申报;已申报其他项目(如校级教改课题、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等),项目实质内容不得重复,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2.往年已批准为校级科研课题立项(包括截止2024年10月30日尚未结题课题主持人),本年度不得再次申报。
3.本次课题完成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4.2025年度校级课题申请结题须符合申报书提出的成果形式、级别和数量要求。论文需在合法期刊或在我校学报上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发表,并且明确标明课题来源和课题编号,课题论文需在课题完成时间区间内且知网、万方或维普可查。
5.申报人应符合《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杭职院〔2023〕46 号)其他相关规定。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三、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人填写《申报书》,各二级学院(部门)对本部门申请立项的项目进行审核并填写学院(部门)汇总表,不接受老师单独报名。
2.申报材料由科研处预审后组织评审,由学术委员会审议,院长办公会审定,学校发文公布立项。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请项目负责人在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版申报书(Word文本,以“学院/部门+姓名+课题名称”命名)和汇总表信息提交至各学院,学院审核汇总后将申报材料和汇总表(Excel文本,以“学院/部门汇总表+数量”命名)打包发送至hkr_hz@163.com,逾期不予受理。各二级学院教师申报材料交由学院科研秘书汇总后提交,行政部门直接提交。
五、其他
学校科研项目实行信誉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成果鉴定为优秀或信誉良好者,申请新项目方面给予支持;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请各部门抓紧时间,认真组织,做好课题申报工作,切实提高申报课题质量。
联系人:胡珂瑞
附件:
1.
2025年度校级科研课题申报书.doc
2.
各学院、部门汇总表.xlsx
3.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试行).pdf
科研处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