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要求,现启动我校2024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重点聚焦“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人工智能、碳达峰碳中和、海洋科技、农业科技、共同富裕、银发经济、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以及杭州市智能物联、生态医药、高端装备、新材料、绿色能源五大产业生态圈,注重加强基础研究,结合学校专业建设和重点工作需要进行申报。
2.项目资助中级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45周岁以下〔含〕)。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研究者,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项目研究人员应组成课题组,有合理的梯队。
3.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项目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且在处理期内的教师不得申报。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同时在研1个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一线教师主持项目的比例不得低于60%。
4.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研究期限为2—3年。
5.理工类项目资助经费1 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经费0.5 万元。
二、推荐名额
2024年度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总立项名额为13项。每个二级学院限额推荐2项(排序),行政部门限额推荐1项。
三、截止时间
请项目负责人提交电子版申报书(Word文本,以“学院/部门+姓名+课题名称”命名)至二级学院、行政部门。二级学院、行政部门根据推荐名额审核排序后,提交汇总表(盖章扫描件)和申报书(电子版),于2024年8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打包发送至hkr_hz@163.com,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书纸质版无需报送,立项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胡珂瑞,电话:0040
附件1:
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2024.docx
附件2:
2024年度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科研处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