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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科研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6-30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的科研工作,提升科研水平,促进教学质量提高。经研究决定,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校级科研课题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指南

一般课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我省十五次党代会报告精神为依托,重点围绕我校“数智杭职、工匠摇篮”发展战略以及“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重点研究方向,从技能强国、治理现代化、提质培优、数字经济、产教融合、工匠精神、乡村振兴、区块链技术、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养老康复、精准扶贫等领域开展基础研究。选题要紧扣时代主题,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具体选题见附件“选题指南”。重点招标课题、专项课题由科研处另行组织。

二、申报对象和要求

1.为鼓励青年科研人员进行项目研究,优先支持初级职称、未获市厅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的或35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申报年度一般项目。每位申报教师只能主持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已被其他单位立项的不得多头申报;已申报其他项目(如校级教改课题、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等),项目实质内容不得重复,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2.往年已批准为校级科研课题立项(包括截止2023年6月30日尚未结题课题主持人),本年度不得再次申报。

3.本次课题完成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4.2024年校级课题申请结题须按照申报课题的成果形式,论文需在合法期刊或在我校学报上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发表,并且明确标明课题来源和课题编号,课题论文需在课题完成时间区间内且知网、万方或维普可查。

5.申报人应符合《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杭职院〔2023〕46 号)其他相关规定。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三、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人填写《申报书》,各二级学院(部门)对本部门申请立项的项目进行审核并填写学院(部门)汇总表,不接受老师单独报名。

2.申报材料由科研处预审后组织评审,由学术委员会审议,院长办公会审定,学校发文公布立项。

四、申报时间

请项目负责人在2023731日前提交电子版申报书(Word文本,以“学院/部门+姓名+课题名称”命名)及汇总表(Excel文本,以“学院/部门汇总表+数量”命名)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各二级学院教师申报材料交由学院科研秘书汇总后提交,行政部门直接提交。

纸质版无需报送,立项后另行通知。

五、经费

根据《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高水平成果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杭职院〔2022〕8号)规定,对立项课题予以1000元配套建设经费。

六、其他

学校科研项目实行信誉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研究的最终成果将实行公示制度。成果鉴定为优秀或信誉良好者,申请新项目方面给予支持;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请各部门抓紧时间,认真组织,做好课题申报工作,切实提高申报课题质量。


联系人:金子仪  (0040)


附件:

1. 2024年度校级科研课题申报书

2. 各学院/部门汇总表

3.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杭职院〔2023〕46 号)

科研处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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