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定新学期教学秩序,规范教学管理,促使广大教师严格按照教学规范开展教学活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期初教学工作检查,请各专业相关人员予以落实。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二周至第七周(2024年3月4日-4月12日)。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期初教学工作的落实情况,确保开学教学秩序的稳定。检查内容如下:
1.教学任务、教材、课表等教学资料落实情况。
2.教师(含外聘)到课情况,授课计划、实习实训计划、课程标准、课程整体设计、单元设计、教案准备情况及课程资料上传“内部质量管理与诊断分析平台”情况。
3月20日前按专业上交本学期承担在授课程的课程标准、整体设计、一个单元的教学设计(教案),纸质稿各一份,严格执行学校现有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教务处将逐一检查,对质量差、不认真的教师情况汇总通报质评处、人事处并反馈分院,作为后续各类考核评审的基础备案。
3.学生到课率,学生迟到、早退、旷课、缺课、上课睡觉、玩手机等违纪违规情况。
4.学生报到注册率、补考工作及补考合格率等情况。
5.多媒体教室、机房、实训室等教学设施的落实与完好情况。
6.专业组教研活动、教学设计交流活动开展情况。
7. 大三学生顶岗(跟岗)实习指导教师、实习单位落实情况,毕业综合实践管理平台周记(批阅)、课题任务分配等情况。
三、工作要求
1.落实开学第一堂课听课工作,学校领导深入分院了解上课情况。
2.成立以教学副院长为组长的教学检查小组,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检查工作。
3.教学检查要注重实效,重在找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保教学秩序的正常。
4.各专业要在组织新聘外聘教师的职业教育和教学法培训的基础上,对外聘教师授课情况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外聘教师承担专业纯理论课的情况。
5.教务处组织人员进行不定期教学常态检查、分院间互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6. 教务处协同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组织人员进行不定期的随堂听课、教学资料检查,并对分院教学质量相关方面进行抽查。
7.各专业认真做好检查工作的总结,并于4月12日将本专业的期初教学工作检查总结及检查情况表交教科办。
8.教务处召开专题会议,对学期初的教学质量检查结果进行专题研究。
教科办
2024-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