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01-04
软件1711班韩振同学自10月9日至今旷课节次累计达到50节,曾分别于2017年11月13给予校级严重警告处分(杭职院学管〔2017〕60号 )和 2017年12月12日给予校级记过处分(杭职院学管〔2017〕69号 ),且经教育不改。根据《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的规定,建议给予该同学留校查看处分。
希望该同学能及时正确认识自身错误,并且立即改正,我院学生更应以此为戒,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全面提高个人素养。
信息工程学院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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