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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孟浩等3位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01-04


关于给予孟浩等3位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各部门、各班级:

信安1911 孟浩、信安1922王品焯、信安2022章淇淋3位同学在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累计旷课达到6课时,违反《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补充条例》第五条的相关规定,给予以上3名同学院内警告处分。

希望以上同学能及时正确认识自身错误,并且立即改正,我院学生应以此为戒,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全面提高个人素养。

2021年1月4日

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68号

电话:0571-56700198

邮箱:xgxy@hzv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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